館校合作:即便有好的初衷,也可能以失敗告終

發(fā)布時間: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文博圈 | 瀏覽次數:1223
▲大報恩寺琉璃塔拱門 明代|南京博物院藏 博物館資源配送應以需求為導向 時下,我國博物館與學校的合作正如火如荼地開展。但不可否認的是,受評價體系、安全以及經費等因素限制,很多學校仍然不愿意或不積極讓學生走進博物館。 同時,館校合作的形式基本以學生實地考察為主,甚至還是一次性的。 因此,作為重要的校外教育活動場館,博物館尚未充分發(fā)揮非正規(guī)教育的作用。 究其根源,“相關性”的缺失是一大原因,并主要體現在博物館方。也即,博物館輸出的公共文化服務是否“切合”學校需求? 目前的館校合作,以“博物館單方面規(guī)劃設計——學校選用館方提供的活動和項目”的方式為主,學校更多扮演“消費者”角色。這意味著博物館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必須以學校師生等主要使用者的需求為導向。 同時,將服務的輸出突破現有的時間(開閉館時間)和空間(實體博物館面積)限制,進行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部分配送。 而站在頂層設計的視角,我們還要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館校合作機制的構建、維系、可持續(xù)發(fā)展搭建制度橋梁。 雖然“學生實地考察”是大部分學校利用博物館的最主要形式,但館校合作并不只發(fā)生于師生在館內的參觀階段。 事實上,參觀前階段是前提和基礎,如同“預習”;而參觀后階段則是補充和延伸,相當于“復習”,都可以輸出資源配送項目。 比如,在前階段,博物館為學校提供教學素材,開展教師培訓與活動,開展參觀前課堂展示等;在后階段,博物館開展到校甚至駐校服務、外借教具、開發(fā)遠程教育、發(fā)展中長期合作項目,以及提供與學校教師有關的職業(yè)發(fā)展機會等。 從實踐層面講,館校合作的維系不是僅僅靠博物館教育工作者和教師群體就可以的,而是需要雙方機構層面的共同努力。 館方需要將自身資源轉化為對學生有用的內容,而校方也應切實將博物館當作校園教育不可或缺的補充。在雙方成功合作的幾個關鍵性因素中,溝通和交流必不可少,包括學校向博物館陳述自己的需求,同時博物館闡明自己的期望等。而溝通交流的實質在于,明確“需求與供給”,實施“需求對接機制”。 ▲曾侯乙編鐘 鐘架長748厘米,高265厘米|湖北省博物館藏 目前,館校合作發(fā)展所遭遇的瓶頸,實質問題并非供給不足,而是有效供給不足。事實上,現在我國如火如荼進行的供給側改革,其核心就是制度創(chuàng)新與制度供給。而制度供給是對制度需求的回應,對制度供給的研究必須放在“需求—供給”的分析模式中進行。因此,筆者認為,博物館與中小學素質教育的聯(lián)動機制與需求對接機制,可以互為相長。 當然,兩者都需要依托對學校師生這一目標觀眾的研究。具體說來,對于師生的認識和相關博物館資源配送項目的評估,都是觀眾研究的核心議題。了解師生的參觀模式、態(tài)度等,能指引未來的館校合作計劃。 事實上,成功的博物館資源配送項目,來自于詳盡而縝密的事前計劃,以及有效的追蹤和管理。而要針對學校團體發(fā)展具備連續(xù)性、系統(tǒng)性的資源配送,兩者間需建立起通暢的信息交流管道,這樣才能分享心得與成果。 從頂層設計角度講,我們最終要構建的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高效管理的校外教育資源配送服務體系。這包括開展博物館、文化院團、兒童戲劇進校園等,促進文化、宣傳、教育、科技、衛(wèi)生、體育等系統(tǒng)資源對學校的配送服務。而形成資源配送體系對統(tǒng)籌城鄉(xiāng)優(yōu)質教育資源,優(yōu)化博物館等場所的運行機制意義重大。 當然,除了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還可以依托博物館、學校等社會力量,建立宣傳文化、教育資源需求對接的數據庫,加強數據采集、需求分析、動態(tài)研究。同時,依托公共平臺發(fā)布信息等,為更多相關單位共享與使用。 ▲大克鼎 西周中期 |上海博物館藏 成功的館校合作從來都不是理所當然的。即便有再好的初衷、目標也可能流于形式,甚至以失敗告終。 同時,博物館的一系列善意之舉,終究需要應對市場的檢驗。所以,“以需求為導向”“供需對接”的指導性原則工作,對于構建和維系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是必要的。 學校和博物館是兩大不同機構,但它們完全可以在“服務好使用者,提供參與學生盡可能豐裕的學習體驗”的共同使命支撐下,將正規(guī)教育和非正規(guī)教育融合。 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頒布施行、結構性改革日漸深入,在此大背景下,我們期待博物館為學校輸送更多“以需求為導向的”資源配送服務,促使學校進一步利用博物館的優(yōu)質學習資源,并最終惠及廣大師生。 作者:鄭奕,系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副教授 轉載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我館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