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布告照,照片

發(fā)布時間: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紀念館 | 瀏覽次數(shù):1641

中立布告照,照片。寬32.5厘米,高39.5厘米,厚2厘米。 武昌起義爆發(fā)后,為爭取列強的外交支持,鄂軍都督府即以東京同盟會草擬的革命政府對外照會為藍本,稍加變通,分送駐漢英、俄、法、德、日領事館。1911年10月18日駐漢各國領事發(fā)布會銜布告,宣布遵守國際公法,嚴守中立,承認民軍為交戰(zhàn)團。布告全文如下: 駐漢英、俄、法、德、日、領事為 布告嚴守中立事:現(xiàn)值中國政府與中國民軍互起戰(zhàn)爭。查國際公法:無論何國政府,與其國民開釁,該國國內法管轄之事,其駐在該國之外國人,無干涉權,并應嚴守中立。不得藏匿兩有關系之職守者,亦不得輔助何方面之狀態(tài)。據(jù)此,本領事等自嚴守中立,并照租界規(guī)則,不得攜帶軍械之武裝人員在租界內發(fā)現(xiàn),及在租界內儲匿各式軍械及炸藥等事。此系本領事等遵守公法、敦結交誼上應盡之天職。為此愷切布告,希望中國無論何項官民,輔助本領事等遵守達其目的,則本領事等幸甚,中國幸甚。謹此布告。 西歷一千九百十一年十月十八日 布告從右至左豎行書寫,共10行。布告照四周有共進會會員、攝影師李白貞題款。照片襯板右下角有“榮昌照相”字樣及李白貞印章。李白貞(1886—1966),湖北黃陂人,武昌起義前在漢口歆生路(今江漢路)開設榮昌照相館,1911年夏天加入共進會,榮昌照相館因此成為革命機關之一。